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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建价〔2017〕7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赣相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江西省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试行)》(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增值税版)》(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增值税版)》(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配合比》(2017版)(以下统称为“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现予颁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建设工程项目。
二、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我厅2004年发布的《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6年发布的《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和配套使用的费用定额同时废止。
三、2017年12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或已发出招标文件的工程项目,其计价办法仍按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10日
2017年新定额开始大范围及普遍使用了,公众号分章节发布新定额主要变化及注意事项 第五季 砌筑工程:
分部分部 | 17定额 | 注意事项 | 04定额 |
| 定额说明部分 | | |
定额包括 |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砌体、砌块砌体、轻质隔墙、石砌体和垫层,共五节 | | |
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 | 1.定额中砖、砌块和石料按标准或常用规格编制,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砌体材料和砌筑(粘结)材料用量应作调整换算,砌筑砂浆按干混预拌砌筑砂浆编制。定额所列砌筑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砌块专用砌筑粘结剂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调整换算。 2.定额中的墙体砌筑层高是按3.6m编制的,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 超3.6m的砌筑量要乘系数1.3 | 1.定额中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砌块、多孔砖、空心砖的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10.定额中砌筑砂浆强度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除附加砂浆外,均可以换算。 |
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 | 3.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300mm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高度>±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和墙身,按不同材质合并工程量套用相应项目。 (4)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 柱也要分柱和基础了 | 三、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1.砖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石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3.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4.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
石基础、石勒脚、石墙的划分 | 4.石基础、石勒脚、石墙的划分:基础与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 | |
砖基础 | 5.砖基础不分砌筑宽度及有否大放脚,均执行对应品种及规格砖的同一项目。地下混凝土构件所用砖模及砖砌挡土墙套用砖基础项目。 | 砖模套砖基础定额 | |
砖砌体和砌块砌体 | 6.砖砌体和砌块砌体不分内、外墙,均执行对应品种的砖和砌块项目,其中: (1)定额中均已包括了立门窗框的调直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2)清水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设计需加浆勾缝时,应另行计算。 (3)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的门窗洞口等镶砌的同类实心砖部分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单独另行计算。 | 1.含出线用工 2.清水砖含原浆勾缝,加浆勾缝另算 3.砌块墙已含实心砖部分,不另算 | 2.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
填充墙 | 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其余不变。 | | 4.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
加气混凝土类砌块墙 | 8.加气混凝土类砌块墙项目已包括砌块零星切割改锯的损耗及费用。 | | |
零星砌体 | 9.零星砌体系指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0.3m²的孔洞填塞、突出屋面的烟囱、屋面伸缩缝砌体、隔热板砖墩等。 | | 9.零星项目系指砖砌厕所蹲台、小便池槽、水槽腿、垃圾箱、花台、花池、房上烟囱、台阶挡墙或牵边、隔热板砖墩、地板墩等。 |
贴砌砖 | 10.贴砌砖项目适用于地下室外墙保护墙部位的贴砌砖;框架外表面的镶贴砖部分,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 1.地室室外墙保护墙 2.框架外贴砖套零星 | |
多孔砖下面导墙 | 11.多孔砖、空心砖及砌块砌筑有防水、防潮要求的墙体时,若以普通(实心)砖作为导墙砌筑的,导墙与上部墙身主体需分别计算,导墙部分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 导墙部分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 |
围墙 | 12.围墙套用墙相关定额项目,双面清水围墙按相应单面清水墙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15计算 | | 7.围墙按实心砖砌体编制,如砌空花、空斗等其他砌体围墙,可分别按墙身、压顶、砖柱等套用相应定额。 |
石砌体项目 | 13.石砌体项目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规格编制。 | | 2.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
毛料石护坡 | 14.毛料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 护坡高度超过4m的系数 | 1.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
非直形墙 | 15.定额中各类砖、砌块及石砌体的砌筑(不含烟囱)均按直形砌筑编制,如为圆弧形砌筑者,按相应定额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10,砖、砌块及石砌体及砂浆(粘结剂)用量乘以系数1.03计算。 | 非直形墙的系数 | 8.砖砌圆弧形空花、空斗砖墙及砌块砌体墙,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
砖烟囱筒身 | 16.砖烟囱筒身的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等,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者,应另行计算。 | | |
砌体加固筋 | 17.砖砌体钢筋加固,砌体内加筋、灌注混凝土,墙体拉结筋的制作、安装,以及墙基、墙身的防潮、防水、抹灰等,按本定额其他相关章节的项目及规定执行。 | 放到其它章节 | |
垫层 | 三、垫层: 人工级配砂石垫层是按中(粗)砂15%(不含填充石子空隙)、砾石85%(含填充砂)的级配比例编制的。 | 适用基础垫层和地面垫层 | |
烟囱基础 | 取消失了 | | 5.圆形烟囱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
砖砌挡土墙 | 取消失了 | | 6.砖砌挡土墙,顶面宽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顶面宽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
| 定额计算规则部分 | | |
砖基础工程 | (1)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²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2)基础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基净长线计算。 | 折加长度=墙垛凸出部分长*墙垛凸山部分宽/墙厚 | 四、基础长度 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
砖墙、砌块墙 | 2.砖墙、砌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扣除门窗、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²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多孔砖、空心砖墙不扣除其本身的孔或空心体积。 (2)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围墙按设计长度计算。 按墙体净尺寸以体积计算。 | | 一、砌筑一般计算规则 1.砖、石砌体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3.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4.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应按《装饰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5.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6.砖砌体内的钢筋加固,按设计规定以吨计算。 五、墙的长度 外墙按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线计算;围墙按设计长度计算. |
砖墙、砌块墙 | (3)墙高度: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平屋顶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OO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墙厚度: ①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厚度按下表计算。 ②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如设计厚度与实际规格不同时,按实际规格计算。 (5)框架间墙:不分内外墙按墙体净尺寸以体积计算。 (6)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 1.墙的体积是按实际规格算的 2.围墙柱并入围墙内 | 二、砌体厚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1.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厚度按下表计算 2.砖墙每增1/2砖厚,计算厚度增加125mm。 3.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的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六、墙身高度 1. 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墙身高度: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围墙高度: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围墙砖顶面:(1)有砖压顶算至压顶顶面。(2)无压顶算至围墙顶面。(3)其他材料压顶算至压顶底面. 七、框架结构间砌体,分别不同墙厚,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套相应砖墙定额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十、多孔砖、空心砖墙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 |
空斗墙 | 3.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 (1)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已包括在空斗墙体积内。 (2)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的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4.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体积。其实体部分体积另列项目计算。 | | 八、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体部分以立方米另列项目计算 九、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平镟、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钢筋砖圈梁、附墙垛、楼板面踢脚线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
填充墙 | 5.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 | | 十一、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
砖柱 | 6.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 | 十三、砖柱不分柱身、柱基,其工程量合并计算,套砖柱定额项目。 |
零星砌体 | 7.零星砌体、地沟、砖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 | |
砖散水 | 8.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 |
导墙 | 9.砌体砌筑设置导墙时,砖砌导墙需单独计算,厚度与长度按墙身主体,高度以实际砌筑高度计算,墙身主体的高度相应扣除。 | | |
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 | 10.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另按本定额“第十二章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 | |
轻质砌块L形专用连接件 | 11.轻质砌块L形专用连接件的工程量按设计数量计算。 | | |
砖烟囱、烟道 | 12.砖烟囱、烟道: (1)砖基础与砖筒身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 (2)砖烟囱筒身、烟囱内衬、烟道及烟道内衬均以实体积计算。 (3)如设计采用楔形砖时,其加工数量按设计规定的数量另列项目计算,套砖加工定额。 (4)烟囱内衬深入筒身的防沉带(连接横砖)、在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的工料及填充隔热材料所需人工均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不另计算,设计不同时不作调整。填充隔热材料按烟囱筒身(或烟道)与内衬之间的体积另行计算,应扣除每个面积在0.3m²以上的孔洞所占的体积,不扣除防沉带所占的体积。 (5)烟囱、烟道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内壁面积计算,应扣除每个面积在0.3m²以上的孔洞面积。 (6)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在炉体内的烟道应并入炉体工程量内,炉体执行安装工程炉窑砌筑相应定额。 | | 十六、砖烟囱 1.基础与筒身划分,以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以上为筒身,以下为基础。砖基础以下的钢筋混凝土底板,按钢筋混凝土相应定额套用。 2.烟囱筒身不分方形、园形均按本定额执行。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但应扣除各种孔洞及钢筋混凝土圈、过梁所占的体积,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ΣH×C×πD 式中: 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3.烟囱筒身已包括了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的工料,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者,另行计算套砖墙勾缝定额。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4.砖烟囱内及烟道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另列项计算,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的相应定额子目。 5.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内。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另列项目计算。 6.砖烟囱内采用钢筋加固者,钢筋按实际重量套“砖砌体内钢筋加固”定额子目。 7.烟囱内衬及内表面涂抹隔绝层: ⑴内衬按不同材料,以图示实体积计算,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体积。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⑵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填料中心线平均周长乘图示厚度和高度),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填料所需的人工已包括在内衬定额中。 ⑶烟囱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筒身内壁的面积计算,并扣除孔洞面积。 8.烟囱的铁梯、围栏及紧箍圈的制作、安装,按金属结构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
轻质隔墙 | 二、轻质隔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 |
石砌体 | 三、石砌体: 石基础、石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砖砌体相应规定。 石勒脚、石挡土墙、石护坡、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石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 十四、毛石墙、方整石墙、红条石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面突出的垛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如有砖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砖平镟、钢筋砖过梁等实砌砖体积,以零星砌体计算。 |
垫层 | 四、垫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 | |
砌块墙 | 取消了这一条 | | 十二、砌块墙(加气混凝土墙、硅酸盐砌块墙、小型空心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砌块本身空心体积不予扣除,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
其他砌体 | 取消了这一条 | | 十五、其他砌体 1.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2.砖砌台阶(不包括牵边)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零星砌体按实体积计算。 4.毛石台阶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相应石基础定额。方整石台阶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砖、石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6.明沟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7.地垄墙按实砌体积套用砖基础定额。 |
砖砌水塔 | 取消了这一条 | | 十七、砖砌水塔 1.基础与塔身的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砖墙定额。 4.砖水塔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另列项计算,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相应定额子目。 |
检查井及化粪池 | 同砖砌体计算规则,取消了这一说明 | | 十八、检查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 |
混凝土管道铺设 | 取消了这个定额 | | |
| | | 十九、混凝土管道铺设按设计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