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志核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819发布时间:2015-07-06

根据《宜春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组成审计小组,于2015515日至630日对余志核同志20088月至20155月任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余志核同志和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审计小组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