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基建维修工程决算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592发布时间:2015-09-16

宜学院审字〔2015〕第10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合理安排工程决算审计时间,保证工程决算审计质量,避免短期突击办理工程决算和久拖不决现象,根据我校基建工程决算相关管理规定,请各单位认真厘清已完工验收而未办理决算的基建维修项目,督促施工单位抓紧报送决算资料,于112日前将需送审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提交至审计处。逾期不能按时提交的送审项目将在下学期安排审计,并书面说明延期原因。

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宜春学院审计处

2015-9-16